第四届女书法家作品展全省征稿
来源: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5/11/3 15:04:12
浙江省第四届女书法家作品展
暨第三届女篆刻家作品展征稿启事
为进一步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繁荣书法事业,彰显浙江女书家的艺术风彩,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浙江省第四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暨第三届女篆刻家作品展”,即日起面向全省公开征稿,有关事项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主办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景宁畲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丽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承办 浙江省女书法家协会 丽水市书法家协会
协办 丽水市女书法家协会 景宁畲族自治县书法家协会
景宁畲族自治县博物馆 宁波华途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飞达物流有限公司
二、征稿范围:
凡18周岁以上在浙江工作、生活的女书法家和女书法爱好者均可投稿。
三、征稿要求:
1、内容以健康向上的古典诗词或能体现时代风貌的自作诗文为宜。
2、书法作品一律竖式,竖不超过六尺整张;请勿拓裱,不提倡过度粘贴拼接,草书、篆书作品须附释文。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6-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厘米,宽45厘米。另一份粘在A4纸上并注明释文及姓名、联系地址。
4、投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30元(请从邮局汇款),每件作品务必在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一致)、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投寄作品时请在信封上注明“妇女展”字样。限于人力,恕不退稿。
5、每位作者提供的作品,落款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必须一致。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姓名信息给入展、入选作者发放作品集、证书和奖金。
6、入展待遇:非浙江省女书协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省女书协条件,入选可视为加入省女书协条件之一;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获奖可视为加入省书协条件,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条件之一。
四、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 2015 年12月30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93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西子楼后楼205办公室
邮 编:310000 ,收件人:李砚 ,电 话:0571-85817870 。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评出书法优秀奖10名、入展作品100件左右,篆刻优秀奖5名、入展作品50件左右。入选作品若干。
2、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优秀奖奖金每人2000元;向入展、入选作者颁发入展证书,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3、2016年3月在丽水举行展览开幕式、颁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大展有关事项可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查询,网址:www.zjssfjxh.com,
2、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否则不予参评。
3、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4、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浙江省第四届女书法家作品展暨第三届女篆刻家作品展”组委会。
浙江省第四届女书法家作品展
暨第三届女篆刻家作品展大展组委会
2015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