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志愿服务讲师团服务规则
来源: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发布时间:2017/1/9 15:41:0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和在中国文联十大、中国作协九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务实有效地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文艺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经省书协主席团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浙江省书法家协会志愿服务讲师团”,并制定服务规则如下:
一 服务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 “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坚持书协工作向基层倾斜,服务向最广大书法工作者拓展,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组织我省书法家深入基层、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深入持久开展“送欢乐下基层”、“书法进万家”、建设“浙江书法村”、书法支教、书法培训等文化惠民志愿服务活动,为繁荣发展我省书法事业,大力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作出积极贡献。
二 组织机构
团 长:鲍贤伦
副团长:赵雁君 白 砥 汪永江 戴家妙 沈 伟
沈岩松 王 波 沈 浩 吴 舫 斯舜威
秘书长:赵雁君(兼)
成 员:省书协主席团成员,省书协各专业委员会成员,各市、县(市、区)书协主席、秘书长
联络员:何涤非
三 服务要求
(一)积极参加浙江省书法家协会组织的各类公益性书法志愿服务活动。
(二)讲师团成员每年服务次数不少于1次。
(三)自觉维护讲师团的形象和声誉。
(四)不得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任何形式的报酬。
(五)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和志愿者服务规范。
四 服务内容
(一)书法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等系列服务活动。
(二)“浙江书法村(社区)”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
(三)中小学书法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
(四)各县(市、区)书协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
(五)各市书协人才队伍的培训工作。
(六)各市、县(市、区)对书法骨干参加全国、全省书法大展的点评辅导工作。
(七)其他服务基层项目。
五 服务流程
各地市书协联络协调,全面了解本地县(市、区)书协所需的服务项目。省书协秘书处统筹安排,提出讲师团志愿服务计划,力求将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与基层实际需求实现有效对接。
由地市书协通过与本地县(市、区)书协联系,确定所需服务项目与服务内容(服务项目必须是公益性项目,对有偿收费的诸如个人工作室制培训服务等均不在此列),并统一上报省书协秘书处,由省书协秘书处、专业委员会、地市书协按计划共同组织实施。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