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新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运营规则(试行)
来源: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发布时间:2021/2/7 15:40:13
一、媒体宗旨
为主动适应新时代文艺的新媒介、新载体特点,充分运用数字传播技术,大力发展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传播平台,深入拓展书法精品、学术评论、教学普及等成果的网络传播,积极探索“互联网+协会”工作模式,全力打造“网上浙江书法之家”,形成集协会重大活动、会员精品传播、人物推介、艺术评论、学术研讨的线上线下运行等功能为一体的网络工作平台,实现以数智文艺扩大传播力、影响力。
二、媒体平台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新媒体包括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网:浙江省书法家协会(http://www.zjssfjxh.com/)
官微:浙江书协(ID:zjsxwegh)
三、栏目设置
1、书坛资讯
本会、专委会等举办的重要展览、活动、培训的通知、新闻等;团体会员主办的品牌展览与本会联办的重要活动通知、新闻等;县(市、区)书协与本会联办的重要活动通知、新闻等。转发中国书协重要活动通知等。
2、精品创作
①本会推出的重大主题精品创作专栏;
②本会推出的名家(地方书协推出的老书家)、精英(含省文联“名家孵化”计划作者及本会的创作百家)、新峰等人才计划的书家人物、创作等专栏;
③本会及团体会员推出的品牌展览获奖作者创作专栏;
④本会推出的普及提升展览获奖作者创作专栏;
⑤本会推出的其他展览的作品专栏。
3、理论评论
①本会推出的学术研讨会及专题评论专栏。
②本会推出的浙江书法研究工程的成果专栏。
4、教育培训
①本会推出的线上线下创作骨干研修(班)成果专栏。
②本会推出的会员普及提升计划等培训成果专栏。
5、历史经典
浙江历代书法名人、书法作品专栏。
四、编发规则
1、深化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内容建设和内容审核,强化意识形态监管,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唱响好声音。
2、设立本会新媒体编辑部,负责策划、组稿、审核工作,经编辑部主任终审后发布。
3、各专委会、各团体会员、各县(市、区)书协落实本会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采编联络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与栏目设置相关的内容,推送至本会编辑部电子邮箱(邮箱:zjsxbjb@163.com),经编辑部编审后推送发布。
4、与上述栏目设置内容无关的会员个人信息一般不予发布。
5、各团体会员、各县(市、区)书协报送宣传内容要确保真实、注重时效、保证质量。发布成果实行量化记分制、纳入年度评优,对优秀者给与一定的奖励和激励。
浙江省书法家协会
2021年1月30日